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追剧热潮飙进旅游界******
高达9.1的口碑评分、31.3%的实时播放市占率。2月1日晚,电视剧《狂飙》迎来了大结局,而此次火的不仅仅是《狂飙》,其取景地广东江门也悄然走进游客的心头。同程旅行数据显示,1月14日-30日,取景地江门的相关景区消费人次环比增长近5倍。
其实,一部影视作品带火一座城的现象在国内外并不罕见。随着追剧热潮逐渐蔓延到旅游界,进入人们视野的旅游目的地越来越多,“影视+旅游”的模式也将持续火热。
取景地热度“一路狂飙”
频繁霸榜的电视剧《狂飙》迎来了大结局,但是其影响力仍在持续,不仅衍生品销售火爆,其取景地的旅游市场也变得忙碌起来。
同程旅行数据显示,受益于影视剧热播及春节旅游热潮,《狂飙》中出镜率较高的江门碉楼群,因其特有的历史文化和特色吸引了游客关注。作为广东省第一个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近半月的订单量较影视剧开播前半月增长近5倍。这些订单中,“90后”“00后”占比超过七成,热爱追剧、喜爱旅行的他们是近期前往大理旅行的主力。
“影视剧对于游客特别是年轻游客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跟着影视剧去旅行、打卡已经成为当代年轻人的旅行新方式。”同程旅行相关负责人说,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像影视剧中一样去体验、感受旅行生活,在旅行中放松自己,获得生活灵感。
引得来也要留得住
近年来,在影视剧和文化游的双重带动下,国内外一批与影视剧相关的景点,其流量与人气节节攀升。
今年春节档的最大赢家,电影《满江红》使河南安阳汤阴岳飞庙一跃成为了新晋旅游打卡地,吸引不少游客前去参观;同时,据同程旅行数据,截至1月30日,电视剧《去有风的地方》拍摄地大理的酒店订单量较去年12月同期环比增长1.2倍,排名仅次于昆明。此前,口碑和收视率双丰收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也掀起了南京旅游的热潮。
在海外目的地方面,电影《指环王》让新西兰的玛塔玛塔小镇名声大噪,这片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令众多影迷心驰神往;电影《人再囧途之泰囧》也因拍摄取景地为泰国,从而进一步带火了泰国旅游,成为当时最受国人欢迎的出游目的地之一;电影《非诚勿扰》在热播后,日本北海道则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旅游胜地。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看来,影视剧带火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旅融合的形式。随着影视作品的播映,会引发消费者对于影视拍摄地的旅游需求,这也是文化和旅游相互促进的代表。同时,因为影视剧的呈现时间较长,所以能够更全方位地展示旅游目的地的生活环境、餐饮、文化等方面,热门影视剧对于旅游的吸引力或引发的消费效应是非常全面的。
吴丽云还谈到,以往影视剧带动旅游发展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但今年春节这种集中性的爆火现象是很少有的。过去三年受疫情影响,大众的旅游出游消费受到了很大的抑制,但在旅游逐步恢复的情况之下,影视剧中出现的美景、美食、民俗等对大众的吸引力与过往相比会放大很多。而这对于我国旅游业的恢复起到了非常有利的推动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吴其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