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凡人微光,照亮中国******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题:凡人微光,照亮中国
新华社记者字强、王明玉
“勇救落水母女”的残疾小伙李俊、“生命摆渡人”邢蕴静、以大爱守护人民的秦晓强……“中国网事·感动2022”网络年度人物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平凡人的光彩和炽热,感受到社会的良善与正义,更激发起对未来的信心与希望。
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他们都是平凡人,却干出了不平凡的事迹——特警秦晓强的父亲和妹妹在泸定6.8级地震中遇难,他却依然挺进震中救援群众;检察官李邦红深入山乡,在2万多名孩子的内心播下法治的种子;乡村教师卢文建因视力障碍“借眼”授课28年,帮助学生实现梦想……他们的经历令人动容,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使命与时代紧密相连,身处基层一线,只管耕耘、不问收获。
他们的故事诠释深刻道理——从事器官捐献服务的“生命摆渡人”邢蕴静让我们看到,奉献爱心可以将生命之光延续;30年守护秦岭的“夫妻哨”张彦明、苟冬云让我们深信,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守岛10年的女村医颜新艳让我们明白,人民所需就是职责所系,要用真心换群众暖心。
他们的精神激励后来者前行——年逾九旬还在捐资助学的舒服民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小洋葱发展成大产业的李廷胜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善谋善干,带民致富;沈飞“冠军班”青年工匠激励广大青年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勇创佳绩。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英雄无处不在,英雄就在身边。中华大地上,无数平凡人发光发热,书写非凡人生。爱岗敬业、见义勇为、医者仁心、工匠精神不是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在广大平凡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得到践行和体现。正是每一个普通人的孜孜不倦、努力奋斗,让中国的明天更美好。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生而平凡,心向璀璨。感动人物的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倾听、去拼搏、去奋斗、去播种,成为感动他人、照亮社会的一分子。无数个我们汇聚在一起,大爱和精神将如星辰大海般璀璨、广袤,把我们的梦想和未来映照得更加光明、辉煌。(新华网)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